Pac-Man


跟據2005年「健力士世界紀錄大全」記錄,Pac-Man是「史上最成功業務用遊戲」。Pac-man是Namco公司於1979年在日本發行,由岩谷徹所設計,原名為「PUCK MAN」。由於當時電子遊戲世界是以太空射擊類遊戲為主,最初推出時並未引起很大迴響。1980年由Midway代理在美國發行,由於「PUCK」字會令人聯想到「FUCK」字,所以在美國推出時就改名為Pac-man,而且重新包裝,將Pac-man人性化及漫畫化,由於當時美國人已經厭倦了太空射擊類遊戲,結果Pac-man的創新遊戲意念,在美國取得空前成就,迅即為全球電子遊戲業帶來衝擊。
遊戲是利用操控桿,控制主角Pac-man,在藍色的迷宮內,將所有「pac-dots」吃光,就可以過關。在迷宮中央有一個稱為「ghost pen」的幽靈巢穴,產生四隻不同顏色的幽靈,在迷宮裡徘徊。如果幽靈觸碰到Pac-man的話,就會損失一條生命,不過,迷宮中有四顆俗稱「大力丸」(power pellets)的丸子,Pac-man吃了就能夠把倒過來把幽靈吃掉,被吃了的幽靈就只剩下兩顆眼睛,躲回到巢穴去。此外,每一關有兩顆被稱為「水果」的獎分物品,吃了可得額外分數。雖然每一關的迷宮不變,但難度會一直增加,而且Pac-man還特別設計了幾個過場畫面(intermissions),能夠看到有趣的過場畫面,也算是一種獎勵。
Pac-man的成功,震驚了業界,爭相仿傚者紛紛推出各種迷宮遊戲,甚至在未經Namco授權下自行開發各個新的Pac-man遊戲。Pac-man在電子遊戲業萌芽階段影響深遠,形成一種獨的的文化,而Namco公司本身也特別將Pac-man作為其公司的吉祥物。
標籤: 玩的豆知識
1個留言
於12/7/07 11:28,
匿名留言…
剛剛才在wii download 了回來玩
好難玩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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